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生活日常 2024-07-25 09:51:20

故意扰民构成什么罪,怎么处置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可以并处罚金。

《治安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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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所谓“扰民罪”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或拘役。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由于某种原因误入他人住宅的,不构成本罪。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

若当事人认为构成民事侵权的,建议可以到,具体赔偿依据是实际发生损失,但要有证据证明相关损失。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四)在公共场(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的;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 法律依据

《《中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

法律法规资徇网络请问中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

《中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为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目前我国故意扰民不是宪法的管辖范畴,应当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的范畴。情节轻微的,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的,涉嫌寻衅滋事罪,要负刑事。刑事犯罪的主要形式,是秩序的犯罪,主要表现形态有四种情形。有寻衅滋事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可以并处罚金。行为四种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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