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这一命题的错误在于 白马非马割裂了什么关系

美食分享 2024-07-24 09:54:05

白马非马体现或违背了哪些哲学道理

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道理从来不看它的表层,而是放在具有深刻影响,深层思辨的系统之中。

白马非马这一命题的错误在于 白马非马割裂了什么关系白马非马这一命题的错误在于 白马非马割裂了什么关系


白马非马这一命题的错误在于 白马非马割裂了什么关系


这一点是论及,“马”、“白马”的外延不同。“马”的外延包括一切的马,不管任何颜色。而“白马”的外延只包括白色的马,

白马是部分

白马也有马头。

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马哲)

公孙龙说“白马非马”的意思是白马不等于马,而不是白马不属于马。

这体现了真理具有相对性的哲学道理。“是”有“等于”和“属于”两种解释,相对于后一种解释,也就是白马不属于马,“白马非马”是不成立的;相对于前一种解释,也就是白马不等于马,“白马非马”是成立的。------部分不能等于整体,白马不能等于马,所以白马不能是马。

无所谓违背了什么哲学道理,只能说“白马非马”与人们一般的语言习惯不符合。

所谓“‘白马非马’割裂了普遍和特殊、共性和个性”之类的指责本身就没有指责公孙龙建立在“是”是“等于”这个前提上说的“白马非马”,而是指责建立在“是”是“属于”这个前提上的“白马非马”。但是从来就没有人说白马不属于马,没有人在“是”是“属于”这个前提上说“白马非马”。他们只是指责一个想敌而已。

矛盾的特殊性与普遍性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之说的错误在于割裂了

形而白马是白的,有其特殊性,但是它终究是一匹马,这是不争的事实,这就是它的普遍性。若它没有一般特征,它也就不是马了。上学

古代哲学家公孙龙白马非马之说的错误在于割裂了什么的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没有联系的看白马与普遍性

白马非马包含或违背了主义哲学的什么原理

再有,氯化钠非钠,氧化钙非钙,这都是正确的。我们要有自己的判断,别跟在书呆子后边。

白马非马是古代伟大的这种属性关系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就是“对立”,正是由于事物之间存在着这种“对立”的关系,所以它们才能够构成矛盾。从广义上讲:如果两件事物在一件不存在时另一件一定存在,那么这两件事物就有矛盾。逻辑学家公孙龙(约公元前320--前年)提出的一个的逻辑问题,出自《公孙龙子·白马论》。

1)公孙龙的确看到了一个命题中主语和述语的矛盾对立的方面,看到了一般和个别的别。但是他仅仅停留在这一点上,并且把这一方面片面地夸大,因而否认了一般和个别的统一的方面,相互联系的方面。按着他的理论,既然一般和个别是相互对立的,一般也可以脱离个别而存在,一般可以不必包括个别,个别也可以不必列入一般。这就是公孙龙所说的"故可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白马论》)。这样,就割裂了一个命题中主语和述语的联系。从这种形而上学的思想出发,势必将一般看成是自存的实体,其结果导致了客观唯心主义。"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本来是从对于辩证法的一定的认识出发的,可是,结果转化为辩证法的对立面。

2)违背了普遍性和一般性的关系。一方面,普遍性离不开特殊性,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另一方面,特殊性寓于普遍性中,离开了普遍性就无所谓特殊性。

古代的哲学家公孙龙提出的“白马非马”的命题,其错误是割裂了事物的()A.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古代哲学家公孙龙白马非马之说的错误在于割裂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公孙龙子》该书流传情况复杂,宋代以后有人怀疑它的真实性,认为今本《公孙龙子》是晋朝人根据零碎材料编纂起来的,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先秦《公孙龙子》的本来面目。

公孙龙的命题是正确的,只是当今的书呆子不懂而已。里面蕴含很深的道理。白马非马=白定义和定义是有区别的。现在的书呆子都给翻译成:白马不是马,还整出数学的来证明自己,咳。

白马非马是各种颜色一般、普遍、共性的马,也是马头,马尾,马脚,马眼之内涵。

给你举个例子:人的定义和人的定义是有区别的,这显然是正确的。换成古文就是:人非人。

白马非论断错在哪里?为什么?

所以要讲白马非马体现或违背了哪些哲学道理的话即是不懂道理。

白马非马论是辩证法中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不能因为特性而忽略共性,白马即是特殊性,马是普遍性,说白马不是马,显然是忽略了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矛盾普遍存在,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

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形: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扩展资料

辩证法

辩证法即思辩与实证相统一的方法。

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辩证法的发展有一个过程。辩证法发展的阶段是通过辩论达到真理,是辩证法发展的思辩阶段;第二阶段是揭示宇宙发展的普遍规律,是辩证法发展的实证阶段;作为思辩与实证相统一的第三阶段是前面两个阶段的综合,即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阶段。

白马非马 是唯心主义还是形而上学?

主观唯心!!!

(1)首先白马非马论断肯定是错的,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原因如下:辩证法用运动、变化、普遍联系的方法看问题,而形而上学则用静止、孤立的方式看问题。本题中白马非马就是将形状与颜色孤立起来了,而没有考虑他们是同一个事物的共同特点,所以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

(2)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一切事物由人的意志来决定,如我思故我在,意思就是说我人为我在我就在,我认为我不在我就不在,这是主观唯心主义的;客观唯心主义认为一切事物由神、外星人等人以外的某种意志来决定,如上帝创造了一切。

白马非马是个认识论问题。说的是概念间的别。把“白马”和“马”的概念同一级别考察,这样就造成了白马非马。如果说硬要用唯心唯物来区分的话,勉强更符合主观唯心主义。

主观唯心主义把个人的某种主观精神如感觉、经验、心灵、意识、观念、意志等看作是世界上一切事物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与基础,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则是由这些主观精神所派生的,是这些主观精神的显现。

白马是特殊的马不是一般性的马,所以“白马非马”。这是辩证法,是在论述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2,形而上学 就个人理解而言

主观唯心主义

战国时期名家思想家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为什么是错误的?

B:白马不等于马,所以白马如果说阶段是认识论的辩证法,第二阶段是本体论的辩证法,第三阶段则是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统一的对称辩证法。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辩证法即对称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的阶段。非马。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指的是“白马不等于马”。这句话本身没什么问题。因为用论的术语来说,白马是一个子集,但反过来不是,因为还有黑、黄等其他颜色的马。只有当两个互为子集,才可以说这两个相等。

之所以会构成诡辩,是因为利用了自然语言的二义性。就像下面这个形式。

A:白马是(属于)马。

B用到的“非”,本义是“不等于”,实际上却被歪曲为“不属于”,违反了同一律。

白马非错误在于分割?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之说的错误在于割裂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矛盾它反映了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特殊的状态,“矛盾”不是事物、也不是实体,它在本质上属于事物的属性关系。

“白马非马”的命题,其错误在于割裂了事物的:1、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最讨厌东方哲学

2、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3、普遍与特殊的关系

4、抽象与具体的关系

马是对于一类东西的总称,在哲学范畴里面属于“种”。而白马是其中的一个具体的现象,即“属”。

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联系

马是总称,属于“种”,白马是具体事物,属于“属”,普遍与特殊的关系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 a13828211729@163.com 邮箱删除。